输送带外观质量要求:(HG/T3046-1999)
发布时间:2014-08-20 浏览次数: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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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带外观质量要求:(HG/T3046-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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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疤:带表面上的明疤深度大于1mm且面积大于50m㎡时,应一次修理完善(深度不大于1mm时不修理,深度大于1mm,面积不大于50m㎡且不露布时也不修理。
2、 夹沟与裂口:每卷带长上,夹沟与裂口总累计长度不得超过带长的3﹪,单个长度不得大于1m,并应一次修理完善(深度不大于1.5mm时不修理,但计于累计长度)
3、 带侧凸出:应一次修理完善。
4、 覆盖层脱层:每100㎡覆盖层上,脱层总面积不超过1600m㎡,并应一次修理完善。
5、 布层脱层:每100㎡输送带上,脱层总面积不得超过1200C㎡,并应一次修理完善(修理层数不得超过布层总数的50﹪)。
6、 覆盖层重皮:不允许有。
7、 扯掉边胶:不允许有。
8、 带侧露布:累计长度不得超过带长的3﹪,并应一次修理完善。
9、 布层横波浪:每100m输送带上横波浪深度不大于1.5mm者,不得超过4处,一处不得超过4个峰 。
10、 布层纵波浪:按明疤处理。
11、 边胶海绵:带两侧该缺陷的累计长度不得超过带长的3﹪,并应一次修理完善 。
12、 压上熟胶边:每100m输送带上,不得超过两处,并应一次修理完善(深度不大于1mm时不修理,也不计于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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