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我国的法律,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保障市场秩序的法律,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有保护企业员工权益的法律,但作为市场经济生产流通创汇的主体——企业,唯独缺乏一部专门保护企业权益的法律。
企业权益,一再被忽视
口号很响彻,现实很无奈,一方面人们总是看到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新闻,另一方面却比较少关注企业经营难以为继的事实,这是一种不对等不平衡的市场关系。笔者翻阅到新修订版的《劳动法》,从**章到第十二章中,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各种劳动权利。各项条条框框的法规下,劳动者的权益被保护得严严实实。但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压力,却少有人去关注。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仍未探底的阶段,作为国民经济的微观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企业的权益是否不够重视?
在现行的劳动法体系下,企业被规定的义务是大于权利的。于是不乏有企业就抱怨目前的新劳动法不够科学公平,在一定程度上是倾向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而忽略了企业与员工的平衡,企业的难处与利益被忽略,如地方*低工资上调幅度大于企业承受水平、当遇到冲突时,企业往往处于舆论上的弱势……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来自于地方行政权力因素,他们也在左右着企业家的权益。在企业与权力机关的关系上,企业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命运还与权力机关部门息息相关。诸如不少媒体报道的相关行政部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各种行政流程不规范、权力部门寻租暗箱操作、流通领域各种行政越位乱象等等,企业成了不少权力下的牺牲品。这些不折不扣的重压,企业只能硬扛着蹒跚前行。
企业权益保护法?一再缺位
以磨料磨具制造企业为例,在企业与各方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往往处于不利的境地。如近几年行情不好,不少磨企的营业额都大幅减少,而每年执行的各种费税没有减少、*低工资标准也连年增长,让企业的成本压力陡增。
企业vs法律
劳动者:我有《劳动法》保护我
消费者:我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我
企业:……你们先聊,我还有点事忙……
企业vs权力部门
权力部门:*低工资标准下个月执行……上面指标下来了,今年你要减排10%,不行拉闸停产也要达标……
企业:……
企业vs 舆论
企业:为什么还不研究《企业权益保护法》?
舆论:企业又不是弱势群体,赚那么多钱,还需要保护吗?
企业:……
企业此刻的内心是……
企业的合理利益迟迟不见保障,特别是在法律层面没法完全站稳脚跟,当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企业权益保护的专项法律去保护企业的权益、去规范企业的各项行为,企业的处境由此变得十分被动。“其实像企业与劳动者两者本身是不构成对立的,只有法律科学公平,才能有效平衡好双方的利益。”惠州市新科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文正说到。
虽然早在2002年时,安徽省曾出台《安徽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但却无法适时推广到全国各行各业,甚是遗憾。在我国新常态下,制造企业的发展才是中国制造的根基,而制造业的壮大必须让制造企业的合理权益得到重视和保护。
其实近些年在坊间已经不少有识之士呼唤出台一部关于保护企业家权益的保护法,用一种明文法律的形式保护企业的权益,结束企业在没有法律保护下裸奔的状态。惠州市新科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文正认为,法律的*基本点就是公平,它决不能像某些专家说的那样,只向某个群体倾斜。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法律赋于每个人权力,每个人就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不然法律便是苍白的,很多人会钻法律的空子,极容易培养出一个流氓社会。这些年在全国、各省市的两会上,都有不少企业代表呼吁相关保护法的提案面世,敦促当地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保护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企业面临的窘境有所缓解。
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经营的**线、国民经济的细胞,始终面临着各种交汇的压力。市场经济是讲究有限责任和权利对等的,当前企业权益依旧只能在没有专项保护法下艰难前行,生恐踩下雷区。在一部关于企业权益保护法律还未正式出台之前,企业经营者的权益依旧只能裸奔着。
(本文转载自《磨料磨具》第45期杂志,更多精彩尽在《磨料磨具》杂志。)
严肃警示:本文系《磨料磨具》杂志原创作品,如媒体及个人执意转载,请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劳动成果,必须标明文章出处“《磨料磨具》杂志”及文章作者!!!对于那些肆意违反商业、职业道德,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擅自霸占删改我方文章信息、图片资料等劳动成果,或将其用作直接盈利目的的媒体及个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免费领取《磨料磨具》杂志请致电:/33277994
QQ:164715798、198098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