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 ,遵义市环保局公布遵义市首批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贵州桐梓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环境违法企业被列为重点检查监管对象,并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处。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结合2015年度遵义市环境保护局直接查处的违法企业情况,环保部门梳理出首批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包括两大类型案件。”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中,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贵州桐梓容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汇川区宝山煤矿、贵州正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遵义市蚕坡岭配套料场有限责任公司,处罚金额在10万元—30万元不等;实施行政拘留案件:遵义市汇川区宝山煤矿、贵州遵义金山磨料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其严重失信行为涉及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违法排污、擅自停运环保治理设施、无证排污等,被依法列入首批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各级环保行政机关将采取包括对其环保行政许可予以限制,不予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两年内不得参与各种评先评优,撤销或建议撤销由环保行政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实施重点监管。同时,这批黑名单信息将推送至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和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相关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中,涉及信贷、担保、融资等金融活动中,申请办理资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申报、升级、验证、免检(审)、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事项中,以及授予荣誉称号、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措施等惩戒。
今后,遵义市环保部门将始终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用好新环保法这把利剑,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惩戒环境失信企业、激励环境守信企业,让不诚信的违法企业寸步难行。